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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年华——年度花痴总结 by云泱儿
日期:2008-03-14 | 分类:▶ ▷武侠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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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侠五义》之十年江湖白发生,华年老去不堪论
十四年后再看《七侠五义》,眉间心上总是带着一点恍惚。
彼时的展昭原来如此清俊,黑白分明的眼眸里点着少年人独有的一丝清涩,用上“眉目如画”一词怕也是不过分。他总是一身素净的蓝色衣袍,衬着乳白色的腰带,长身玉立,温文尔雅,实在是第一流人物。还有那春风般暖暖的微笑能让人在一瞬间失了心神,无由来地生出一种遥望君子的惆怅。
不错,确实是遥望。隔了流年,叹那原本黯淡的底片镌上了翩翩少年郎的青春,就仿佛染上了春天的流光,再也不会褪色。很少有飞扬跳脱的少年能如他一般,在静态的照片上依旧能绽放出谦谦君子的清嘉之气。不乏灵动,不缺生气,永远是岁月青葱的展昭。
把展昭说得如此美好,却不知当年为何没有记住他的模样,直到如今才有了恍如初见的心动。许是《七侠五义》里的展昭总是一个人自由来去,少了“情”这一字的羁绊。儿女情是一坛醇酒,尝过之后总能让人双颊绯红,生出一种醺醺然的风致。但从未品过这滋味的展昭,清朗俊逸,不醉的眼神里似潺潺流水一般潋滟生姿,干净的气质脱离了俗尘,又是别致的风华。写到此处不禁窃窃而笑,多年之后才明白这位疏朗的江湖君子心中未必无情,他与那潇洒的一抹白影怕是早已心心相印。
提及南侠,就永远离不开鲜衣怒马、风流天下的白玉堂。只有此君的朗朗笑容才能如此放肆,如此灿烂,如此纯粹。尚未看全《七侠五义》,但隐隐认为编剧于有意无意之间在白玉堂与展昭身上寄寓了自己对于江湖的诠释。展昭是儒侠,玉堂是游侠,谁比谁更江湖,谁比谁更理想?在他们相逢的一刹那,便是庙堂与江湖寻到了难得的平衡点,一切开始变得完美。
昭白都不是容易心动的男子,可一旦恋上,都是能赔上一辈子的。展昭在人前永远是一个守护湛湛青天的开封府护卫,一身火红的官服被他穿出恬淡与清雅,映衬着坚定深邃的目光,让人感到莫名的心安。殊不知,他更像是一个受了委屈憋得难受却始终不能说不敢说不好说的孩子,只能由那白五爷在笑骂之中来疼他。前面已说过,展昭居庙堂之高,高处不胜寒;玉堂则处江湖之远,在江南的茫茫芦荡与浩浩烟水里代表着展昭已然残缺的江湖梦。只有在白玉堂面前,展昭才能借着锦毛鼠的肆意,露出血液里深藏的一点率性,方是会哭会笑会伤心的猫儿。而白玉堂呢,早有人说过他是不善爱人的侠客。不错,白玉堂的亮烈与不羁,让世间的许多女子都不适合当他的并肩之人。谁能接受一个善谈高山流水的江南女子躲在深深宅院里企盼白玉堂一年一顾的情意?谁能接受一个强悍泼辣的母大虫在刀光剑影中陪伴白玉堂仗剑天涯?摇摇头,都不行啊。难得来了一位菊花与剑兼得的传奇女子苏红,也是生死匆匆。所以,只有蓝白立于一处才是绝至美景。
纳兰容若说:“一生一代一双人,争叫两处销魂。”一生一世,苦笑,多么奢侈的字眼。《七侠五义》虽是给了白玉堂一条生路,却无法改变他后半生注定要留白的宿命:江湖掌故被提起的时候,免不了要让人叹息一声少年英雄,英年早逝。白玉堂英气逼人,性子锐利得如同名刃画影,可太过锋利的兵刃总是容易折断。而作为局外人,知道死虽总是残忍,却未必无一点好处——不用目睹白五爷于垂暮之年磨尽锐利。如此,终究是保全了五爷的十分狂狷之气。所以,白玉堂和展昭的故事可以有无数种可能,惟独无法如心所想永团圆。有时候,世事便是如此苍凉,你愿意罔顾一切阻滞,用一生的时间陪他傲笑江湖,到头来却未必都能有与君终老的收梢。
一双人,不可得。
不管《七侠五义》的编剧如何,到底是喜欢这一对少年侠客。每回看到猫儿怒目,玉堂坏笑,总会赞叹青春如此美好。记得那一日的玉堂轻倚危栏,白色的剑穗在风里飘着,衬着胜雪的白衣,映在斜阳里。蓦然想起一句词:“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难得安静的玉堂就这般把微微疲惫的模样映在了展昭的眼里,生出一片纠缠的水纹。好在玉堂比稼轩有幸,还有展昭这位知己解意。而在另一时,展昭偷眼看着摔翻在地的白玉堂,嘴角浮起一痕顽皮的笑,比起以往的清淡容色亦是难得。其实不止此时,只要偶一回首,就能看到他们的眼角眉梢全都飞扬着年轻男子的活力,衣袂飘飘之中自有一股英烈侠气,其中的深深的默契与暖暖的暧昧,直教人叹煞爱煞。
多年之后,他是李探花,他是古剑魂,似曾相识的容颜上都染上了微霜,已是纵使相逢应不识。戏里戏外的缘分,是一点浮光交汇,错过了便再无交集。分明是十年江湖白发生,华年老去不堪论。
《小李飞刀》之一样梅花庭前月,华年故梦寄芳尘
一直不敢去看古龙的原著,怕在那精魅般的文字中被惊才艳绝的小李探花再次迷了心神。故此,本章说的不是原著中的探花郎,只是心中的李寻欢。
无对无错,只诉思慕。
十年在时间上是一个很奇妙的段落。不长,偶然的一次回头就能看见过往一切如雨水润泽过的红叶,脉络清晰;却也不短,足够沉淀一些幽微的感动,让曾经心许的人手持白莲,从时间的彼岸再次涉江而来。
比如十年之前的小李飞刀。不久之前,这个男子的容颜尚自隐在琉璃窗外,色彩斑斓却模糊一片。但命定的“十年”仿佛一纸契约,当你无意中将它投进火中的一刹那,它的温暖消融了落在窗上的记忆的霜雪,让那人的容颜分外清晰。于是,面对他精致的五官,高挑的鼻线,深邃的双眼,就在相逢的刹那不得不无奈地再地叹一声:心动了。
笑,其实我哪里有资格谈流年呢?李寻欢才是真正可以吟诵“十年生死两茫茫”的人。但是他不说,只是默默喝酒,然后在嘴边挑起凄苦又魅惑的弧线。如此人物,一点一点扫开年华的尘埃默立于远处的时候,倒教人不知该如何说起了。
李寻欢,李寻欢,把这名字多念几回,便有了浮想的基调——粉红的颜色。从一个人的名字里其实能够读出许多。好比展昭,从名字里迤俪开的是一片晴天的疏朗;而白玉堂,读出的则是春日艳阳的亮烈。所以寻欢二字,自是有穿花拂柳的风流。而李煜又有了一句:“砌下落梅无数,拂了一身还满。”便可以给小李探花一个美丽又忧伤的背影——以“情”字演绎,权做开始。
记得有人说过,性子清冷的林诗音是属意梅花的。其实不然,李寻欢才是真正像梅的人。还未见过一个男子像他一般,身着素色衣袍不语不动,骨子里的妩媚便把天下红颜尽皆比了下去。难得的是这妩媚不入俗流,不乏英气,潇潇洒洒,有着梅花一般的风骨。想来,天底下能用上“妩媚”一词的男子,大概只有两个:一是李煜,一是李寻欢。这两个人,一是帝王,一是侠客,不论平日里如何温雅从容,气质里总归有大气打底,落不了似杨莲亭般的下乘。更巧的是,大概男子的妩媚总要由失意来上色:他们同是千古伤心人。就连在梅花下等待的姿势都是一般无二的萧索与落寞。
李寻欢生来就像是等待的人,一壶酒、一支萧、一把飞刀就能让他在痴等里耗去一生。只怪古龙把他写得太难得,连名次的安排上都透着一点狡黠的巧妙:得状元好是好,但总觉得入了俗套;榜眼也不错,但名号不比探花好听;只有这第三名,既有了风头,也能显出潇洒俊雅来。让他入于朝堂,有“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底气,手执白笏二八罗列,谁也不敢小觑;出于江湖,技惊四座,多年后还有人赞叹“小李飞刀成绝响”,直让后世小辈高山仰止念念不忘。这样的人和寻常武夫比起,都有一股天生的浩浩贵气,无论放在朝堂抑是草莽,都太优秀。但太优秀,顾虑的自然也太多。想爱不敢爱,想要不能要,一辈子都要负重前行,距离按着自己心意去活的境界终究差了一步。所以,能做的便只有等待。
流年暗度,探花郎却还是等不到花好月圆的一天。很多人都会埋怨他的痴傻的相让,“看似伟大无比实则愚蠢之极”,心上一次轻轻的决定,葬送的是两个人的一辈子的美满。而且这一次的让便是以后步步的错,步步的怨:表哥,你把所有都考虑得妥妥帖帖,唯独漏算了你我的心意。明知一切都是你的错,却无法怨恨你。而这一生的情路坎坷,又岂是一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可以带过的?不,你我都是彼此心上一道新鲜的疤痕。
可是,若不让,便不再只是十年远走边关。世人眼中的神仙眷侣,要用李寻欢对龙啸云一生的歉疚来换。那样,愁眉不展的李探花到底能不能幸福?终究是未知啊。况且,倘若李寻欢和林诗音与子偕老,他可还是那位以生死契阔而让我心动的男子?不,也许就不是了。
还好,尚有一位能诗能画的“惊鸿仙子”杨艳来温暖李寻欢的心。他们不是一种人,但是依旧可以做一对佳偶。二人眼里的那一抹光芒透出的是对彼此的欣赏。这样的倾慕很美好很温柔,并非忘记了林家表妹,而是把你放在心底深处,再寻一个人让我们都不用再负担,过得更加安宁。走到这步,大家都该释然:初次爱上的,不一定是能和自己走到最后的人。而阅尽千帆下的深情和安然,是无关负心的吧。可惜“惊鸿仙子”最终的确只是惊鸿一瞥,如一只仙鹤渡过寒塘,身姿杳然,让死了知己的李寻欢心冷似灰。也知道书里的小李探花最后和孙小红一起轻舟鲈鱼傲笑江湖,但是私心以为,他留不住爱人,还是清冷的好。那个在梅林里喝着烈酒无望等待的李寻欢,才是最真实最残忍的李寻欢。哪怕他无奈地笑笑,咳嗽着甩出一把飞刀,垂下眼帘说:“我想,不用等我手抖了,我就死了。”……李寻欢,配得上这名字的女子不多,不如彻底放他一个萧索寂寞身。
十年后的李寻欢,面容不改,性情不改。烈酒、飞刀、咳血,古龙偏爱的东西,依旧是仿如天涯•明月•刀带来的浓烈诱惑。但是可惜了,他还是活不出杨逍的霸气与不羁,活不出厉南星的淡然与洒脱。不过,没有关系,因为——
“一样梅花庭前月,华年故梦寄芳尘”人的一辈子是自己的一辈子,任谁也代替不了。
《日月凌空》之玲珑社稷,可笑却无君王命
斜阳树影之间,一痕墨色镶玉的抹额,春水潋滟的桃花眸,红白相间的宽袍大袖,再渲染上嘴边若有若无的邪谑的笑,寥寥数笔之间,便是灼人眼目的贵公子。
可不是,风情外朗,神采内融,贺兰敏之,盛世容颜。
这个人,依旧可以从名字里读出几分故事。大抵曾是如兰盛开的少年郎,自小聪敏,万千宠爱。珠围翠绕的生活里他会闲闲幻想书剑飘零肆意江湖的日子,却始终不可得。于是京华风流里就总带着浅浅的寞寞的玩世不恭,甚至还会露出些许恶意。但是一场踏歌陌上的少年游还是能轻易惹碎无数芳心。帝国的晨光终是炫花了世人的眼,看他在大唐的艳阳里白马轻裘指点江山,竟料不到不远处的凋谢。
笑,不是不知他那精致的皮相下可能已是一片浊世的肮脏,隐藏着兰花的腐败。但是惊讶于那无情人竟然有双点着空寂苍凉光芒的眸子,这样的人倒成了我第一个未看影片便已喜欢的人。最后不得不叹一声:呵,魔障了,到底只有绚烂的大唐才能有这般艳冠千年的人物,到底只有那人才能替贺兰敏之重活一世,叫人罔顾善恶在好奇与揣度之中执着遥望他的背影。
早知贺兰敏之绝不是青史流芳的良臣武将,但是在翻开唐史的时候,还是禁不住讶然。他的一生就像是没入急流的芝兰,失势身死突兀地到来,荣光与黯淡仿佛花枝与倒影,折断在前世今生。
这个少年,祖母是太原王妃,母亲是韩国夫人,妹妹是魏国夫人,姨母是未来的则天女皇,作为武家唯一的继承人,出身之显赫除了嫡亲皇族,大概也是到达了顶峰。彼时的贺兰敏之也许会觉得这般泼天富贵不过是只手翻覆间的事,在秦楼楚馆里叹的就也都是“似水流年,如花美眷”——离了战功封侯诗才晋身的艰难,生活里总有清清浅浅的无聊。可惜之后风云突变,砸碎了他琉璃样斑斓的生活:数年间相继丧母丧妹,贺兰家的三朵奇葩只剩他一人如柳拂风身无所寄。再后来,便是史书上贺兰敏之惊心动魄的的五大罪:侮辱准太子妃杨氏;逼淫太平公主随从宫人;挥霍追福锦缎;淫乱祖母床帏;服丧期间狎妓饮酒。最后,死在流放途中。唐人行事素来放浪不羁,成名人物亦多率性乖张,但是敏之的所为已经逾越了人性的底线,叫人看不懂理不清。此时便再找不出理由为他辨白,隐隐有些气闷:原来王孙公子“道是无情却有情”的想法不过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不甘心。
呵,不甘心,就偏偏有人如我这般痴傻,看着那人隐于牡丹花中的绝世容光,还是会坠入毂中,不死心地问:那个拥着妹妹的尸身木然远望的贺兰真是一个淫靡到极点的纨绔子弟么?
不,那已不再是单纯的嬉笑放荡,时隔千年仿佛还能看到他双目赤红,酒染锦衣的疯狂模样。那荒唐太痛苦,太强烈,也太绝望,全都由恨意衍生而出:他要成为一朵复仇的妖花,绷紧了全身就等待在被女皇亲手攀折的一瞬绽放给她满身的鲜血——要让她明白,她手上一点一滴的斑驳血迹全是刻骨铭心的仇恨。可是贺兰,他到底知不知道,这一切不比顽童的恶作剧,要陪上的是自己的性命。而高高在上的女皇,亦早不是当初心地柔软的姨娘了,更不会因这惨厉的疯狂而有一丝一毫的后悔……贺兰,他是不是从一开始就在用一种幼稚而绝望的方式反抗,带着一点自暴自弃的快意上演一场自我放逐?日月凌空的灿灿光华还是无法温暖他阴暗的心,分明就是莎翁笔下典型的性格悲剧。终究是太凄凉。
还是不甘心。突然,耳边的曲子里飘出一句:“千秋功名,一时聪明,玲珑社稷,可笑却无君王命。”于是我有了一个推翻一切的想法,只是……太疯狂。也许贺兰敏之想当的,是皇帝。风流闲散的表象和冷厉无情的史料下掩藏的是秋云万里的帝王志气。我本无意挑战权威,亦无意为历史上的那个人翻案,只是想换个位置,看着轮回的那人,做一场满足私心的昼梦。且,谁说戏说就一定是幻?贺兰敏之自小就生在政治中心,心智、胆略与城府绝不至太低。唐人心若朝阳,李白布衣时吟的都是“我辈岂是蓬蒿人”,为什么贺兰敏之不可以?再看剧照上的那人一袭浅黄圆领正装,衬着簇金细纹高冠,远目山河踌躇满志,分明已有了几分天衍贵胄的气度。只可惜,少年心性敌不过武后的手腕,成王败寇一生功过只能由人书写。即便如此,还是喜欢这样的贺兰敏之,男儿生当壮志凌云,开疆扩土,做过了才不后悔!又何惧一死?
但这样没有依凭的揣测还是太累,不禁要问,谁能还敏之一个本来面目?不如让我们在深夜里舒缓心神,且看那隔了千年再次复活的风流款款行来……
《碧血剑》之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年少时已经习惯了把等待与悼亡留给男子。苏子说:十年生死两茫茫;容若叹:唱罢秋坟愁未歇;更有淹没了姓氏的男子在暮秋时节手抚绿衣,思故人兮。心上的女子在韶华极盛时离去,用幽渺的笑换取年年岁岁的英雄萧索。而泪湿青衫的柔软哀伤,更是深重悠远,动人心扉。
自以为这样极好,先你一步离开,可以不必忍受生离之苦,又能让你记住我。却不知,那是不懂爱。
真正懂爱的人,即使彼此相隔千里,音信杳然,也要坚持活着等你,哪怕只能比你多活一炷香的时间。
比如温仪。
这个女子如一朵陌上花,盛开在《碧血剑》的扉页上,用温柔的江南色调倔强点缀着明末沙尘飞扬的暗黄天空。她与夏雪宜的一段往事,生生黯淡了小辈儿女的缠绵情事,叫局外人看了也不禁叹息再三。方家曾言:“《碧血剑》,一部戏,两个人。”诚不欺我。
千年以来,痴情女子表达相思的花式太多,鱼传尺素红枫寄情,如水情思让人心旌摇荡。但温仪不会作词,言语之间亦是朴素之极:“十几年来我留在温家不走,是怕你爹来了找不到我。”她淡淡道出心意,仿佛让人抬眼之间就能看见曾经娇花照水的弱女子,为了心头一点相守的执念,默默地在寒冷的温家堡里开放又凋谢。一句话已胜过烟花绚烂的誓言,隔了五百年的时光,依旧生动而美好。而这份心安与笃定,皆是为了那个男子,和十七岁时的一场相遇——
难得山河破碎硝烟弥漫的《碧血剑》里有如许脉脉春色,更难得的是把九分留给了夏雪宜和温仪。那一日,夭夭桃花开得分外热闹,本是戏文里裴少俊与李千金初见的场景。可惜世人总是看得见开头,料不到终结:那修罗样的男子足尖已轻点于秋千之上,言笑晏晏的明净少女也全然不知故事的脉络正在改变,命定大劫悄悄袭来。此时,我们总会释卷轻叹:若是,当年的温仪只是从镂花木窗里安静地欣赏陌上花开;若是,当年的温仪只是完了踏春的心愿就匆匆回还;若是,当年的温仪只是哀哀地饮血金蛇剑下;……那么,谁还能为那场奇诡华丽的初见念念不忘?谁还能为那黑色斗篷下不见悲喜的姿容心向往之?这章故事只能平淡地揭过,仅仅是寻常的江湖恩怨。若是、当年,把这两个词在唇齿间咀嚼着,才知道不管人心有多少“若是”,身后的缘分早已环环相扣,容不得你错开脚步。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便是因为到达不了那人所拥有的境界。花事酴釄,少年的眼眸却深邃似海,有两分哀苦三分倔强四分怨愤,唯独没有少女眼里的一分明亮。着了粉红茜裙的女孩儿像一抹暖暖的光投进他的心田,让他蓦然想起曾经的光阴:很久很久之前燕子呢喃的春日里,姐姐也是舒了眉俏生生立于花树之下;母亲轻轻理着幼子的衣襟,嘴角噙笑叹道:真是春来春去不由人呢……烙上了恨,却没能忘记爱,记忆的断章像海上的浮光在他眼前荡漾着。恍惚中,这沉溺在黑暗里的男子就在这一刻爱上了温仪,和契阔许久的光明。
简单的,蓦然的动心,便足以成为一切的开始。
相爱的时间有时不需太长,只要我一挑眉你已知意就是天下无双。夏雪宜与温仪,这一对璧人虽然像是开在夜里的昙花,弹指间尚来不及细看就了了花事,但那一分默契却从未减色。他们都是拥有赤子之心的人吧,情思曲婉却心意耿切,做什么都带着孩童般的纯净与至情。他会魇在梦里,如溺水的人抓着少女温热的手,然后再舍不得放开;她会轻轻抚摸着白兔,看着小生灵的眼神里全都盈着对他的温柔与依恋……家仇与情爱,我辈凡人以为要苦苦挣扎的两难境地,这对小儿女偏生不为所动,仿佛云淡风清之间就能按着自己的心意抽身退开。俗套的起始在此刻由他们划定了别致的走向。其实一切本要无奈得多,仇恨的猩红与欲望的阴暗一直隐隐绰绰藏在桃红之外。也只有这样单纯的人,才会相信狠辣的江湖人能放开芥蒂,干戈玉帛。
大概,若是如夏雪宜所说:“阿仪,我今天就带你闯荡江湖逍遥快乐去。”那两人就可以如一枝并蒂莲,开到败了都有你陪在我身边。但是,《碧血剑》里的江湖还是残忍的江湖,叫人身在其中难以转圜。得到了复又失去,不是最痛。最痛的是夏雪宜与温仪,得到了一半又无奈放手,就像眼睁睁地看着手中的风筝断了线,心思摆荡在追忆和遥望之间,暗血潺潺。而“若是”永远都只是“若是”,这一步没有踏出去,输掉的不止是一个承诺,更有一生的春光璀璨。
多年之后,温仪看着时间从她的指间一点一点地漏过去,再次安静地回忆着当初他从秋千上落下的时候,微凉的夜风让彼此的鬓发纠缠在一起,俨然,就是结发呢。可惜,系住了青丝却系不住脚步,捧着那薄薄的羊皮纸,方知他许诺的美满早已中途夭折:“得宝之人,务请赴浙江衢州石梁,寻访女子温仪,赠以黄金十万两。此时纵聚天下珍宝,亦焉得以易半日聚首。重财宝而轻别离,愚之极矣。悔甚!恨甚!金蛇郎君绝笔。”书郑重,恨分明,天将愁味酿多情。隔了这么多年,金蛇郎君于冥冥之中还在用他的遗憾继续温暖着,抑或是刺痛着人心。雪宜,温仪粲然一笑,我能看到你当时的眼神与心意,知道你终究是不曾怨怪呵。
十八年前,夏雪宜用“我答应过你,要一辈子陪着你,我不后悔。”这一句话来报偿温仪的深情;十八年后,温仪用金蛇锥结束自己的生命,追赶那早走了十八年的脚步。她不知道千里之外,夏雪宜的口中也衔着自己的银簪。原来世事兜转,流年暗换,终要回到心有灵犀的生死唱和上来。
可惜最后,已经没有多少人能记起早年的苗疆女子。她一辈子所受的苦楚怕是不比任何人少一分。只是,连老天都无法补偿她吧,她不是错在爱上夏雪宜,而是始终没有明白:相思相望不相亲,所有的美好和离伤都应落在“相”之一字上。独自一人的孤苦与勉强,不过落得“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一声轻叹而已。随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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